华农组通〔2015〕4号:关于开展党支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华农党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今年将开展党支部考核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与考核范围
根据校党委意见,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各二级党组织统筹,对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与主要内容
党支部考核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评相结合,党支部自评、群众评价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原则。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的情况,执行基层组织规章制度的情况,近年来开展“书记项目”的情况以及支部自身开展特色工作的情况。学生党支部考评还包括近期党员党籍核查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支部考核工作,5月中旬启动,6月15日前完成。具体考核程序遵照华农党发〔2012〕54号文件中《华南农业大学教工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和《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党支部总结报告及自评成绩、考核小组的考核成绩、群众的评估成绩,填写《考核评估汇总表》,于6月15日前交组织部,纸质版送行政楼621房,电子版发到zzb@scau.edu.cn。
四、考核结果反馈与运用
由各二级党组织向党支部反馈考核结果。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结合考核小组反馈的意见,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考评成绩优秀的党支部将作为申报校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开展支部考核是贯彻我校党委“两严一创”“书记项目”,切实加强支部建设的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做好组织统筹,将考核工作与支部换届以及即将召开的“七一”表彰等工作联动起来,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
附件:《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华农党发〔2012〕54号)(附件不随文下发,在组织部网站提供电子版下载)
联系人:邱冠文,行政办公大楼621办公室,电话:85283566。
校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