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后勤服务集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缴纳党费的规定,各基层单位党委必须在12月上旬将本年度党费上缴广东省委教育工委。为此,请各学院党委、后勤服务集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党费上缴学校党委组织部,以便结算后上缴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党委组织部
200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