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专职行政副主任(正处级)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后勤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加强“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其行政机构及领导班子,保障其正常运行;同时,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央、省委关于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任“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专职行政副主任(正处级)1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华南农业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任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平等竞争,择优选任;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的基本条件;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熟悉科学研究规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具有合作精神,作风民主,清正廉洁。
3、熟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相关政策,了解相关学院的基本情况,具有丰富的科研管理工作经验和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对项目组织、管理、成果申报程序熟悉,对科研平台建设有较强的能力,对重点重大项目策划能力强。
4、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视野开阔,开拓创新意识强。组织协调工作能力强,能全力投入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工作,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5、能够正确行使学校党委、行政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
(二)任职资格
1、年龄为56周岁以下(即为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现任正处级或具有两年以上的副处级岗位工作经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时间截至
4、符合《华南农业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公开选任程序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推荐
此次公开选任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推荐。组织推荐必须是经被推荐人同意,由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公开选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专职行政副主任组织推荐及资格审查表》以及被推荐人的鉴定材料;个人自荐的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公开选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专职行政副主任个人自荐及资格审查表》(表格可在组织部网页“信息公布栏”处下载),并连同电子版送校党委组织部。
报名推荐时间:2011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2、资格审查
根据竞聘条件,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公开选任。
3、初始提名、述职及民主推荐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如超过10人(含10人)则由校党委全委会进行初始提名,确定3人进行演讲述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如不超过10人则全部人选进行演讲述职。每人述职8分钟,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推荐,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和任用
根据述职和民主推荐结果,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校党委组织部对拟任用人选进行考察。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确定任用人选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发布任命通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校党委组织部(新行政办公大楼621室)
电 话:85280033、85283500
电子邮箱:zzb﹫sca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公开选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专职行政副主任个人自荐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公开选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专职行政副主任组织推荐及资格审查表doc